【方方税税念】(21)应纳税收入

2024-12-10 渥太华微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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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境内或境外所有收入(无论是现金、商品还是服务)除非特别豁免,均是应纳税收入。

《所得税法》将收入定义为以下金额的总和:

  1. 上班就业的收入;

  2. 自雇或资产产生的收入;

  3. 资本收益;和

  4. 《所得税法》规定的其他收入(如养老金福利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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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方是FA Financial Strategies 创始人和总裁,世界500强企业财税专家,CRA注册报税师,持牌保险经纪人,加拿大领军理财集团作后盾。 近二十年的理财经验,将税务知识融会贯通,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税务、保险和投资整体规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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