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11-29 渥太华微生活
对个人而言,纳税年度是公历年,即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所得税申报应在次年 4 月 30 日或之前提交(如果 4 月 30 日是周六或周日,下一个工作日网上递交或是邮戳日期,CRA 都视其为按时提交)。任何欠税也必须在该日期之前支付,否则将从该日起对未付金额收取利息。
自雇人士及其配偶/伴侣,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 6 月 15 日(如果 6 月 15 日是周六或周日,截止日期为下一个工作日)。尽管截止日期延长,但任何未在 4 月 30 日之前支付的纳税余额将被收取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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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方是FA Financial Strategies 创始人和总裁,世界500强企业财税专家,CRA注册报税师,持牌保险经纪人,加拿大领军理财集团作后盾。 近二十年的理财经验,将税务知识融会贯通,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税务、保险和投资整体规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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