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旬夫妇骑老头乐闯红灯,被撞骨折索赔70万!

2026-02-01 渥太华微生活
来源:案件聚焦

上海七旬夫妇驾驶三无“老头乐”闯红灯与正常驾驶轿车相撞,车祸致老两口多处骨折,遂向轿车司机索赔70余万元。

近期,虹口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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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近七旬的沈大妈驾驶一辆老年代步车,后座载着其丈夫黄大爷,闯红灯横穿中山北一路广中路交叉口,恰逢李小姐驾驶小轿车途经此路口,两车猛烈相撞,导致老两口受到了严重创伤,两车亦受到不同程度损坏。

沈大妈两段椎体压缩性骨折、左侧七根肋骨骨折,分别被评定为九级、十级伤残。

评定误工期、护理期、营养期共420天;黄大爷左侧十根肋骨骨折,被评定为九级伤残,评定误工期、护理期、营养期共240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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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交警认定,该起事故的发生系多方过错导致,沈大妈一方驾驶无上路资格的电动老年代步车,且存在闯红灯行为,需承担主要过错,李小姐一方在绿灯通行时未减速行驶,亦承担过错。交警部门据此出具责任认定书,明确沈大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(1/2),李小姐承担次要责任(1/3),黄大爷承担次要责任(1/6)。

事故发生后,因各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,沈大妈与黄大爷分别将李小姐、其所属公司及涉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告上法庭。沈大妈索赔43万元,黄大爷索赔27万元,二人合计索赔超7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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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经审理认为,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事实清楚、依据充分,予以采信。针对原告诉求的70余万元赔偿,法院对其中合理部分予以支持,对二期治疗相关营养费、护理费等部分诉求,结合实际伤情及恢复情况未予支持。

最终,法院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核算,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+商业三者险共35万元(沈大妈21万元+黄大爷14万元);李小姐所属公司赔偿沈大妈、黄大爷律师费各3000元,合计6000元。李小姐个人因系职务行为,未承担任何赔付责任。被告方合计赔付36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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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部评论 (2)
匿名天使 发表评论于:2026-02-01 17:50:44
這麼判罰就是縱容不遵守法律者! 無駕照無合法車輛無保險 上路 就應該沒路權,何況還是闖紅燈!!!!出事就應該自己負責。 法官就是攪和攪和,讓保險公司出血而已。
匿名天使 发表评论于:2026-02-01 07:36:25
闯红灯不是全责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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